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基本职能】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英译名为Fuzhou 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为抚州市卫健委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疾病监测、预防与控制,疾病防治研究,卫生监测,突发卫生事件处理,重点疾病的卫生宣传与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培训与技术指导等职责。前身为抚州市卫生防疫站,2004年在原抚州市卫生防疫站、抚州市卫生防疫站直属分站和抚州市血液监督管理所基础上组建抚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4年健康教育所从市疾控中心分离,2021年健康教育所重新整合并入。中心内设有18个职能与业务科室: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党务办公室)、财务审计科、质量信息科、传染病防制科、应急办公室(地方病防治科)、免疫规划科、艾滋病与性病防治科、结核病与慢病防治科、疾病检验科、卫生检验科、健康教育科、职业卫生健康科(挂职业病防治所牌子)、虫媒生物防制与消杀科、卫生监测科、预防性健康体检中心、指导一科(对口抚州高新区)、指导二科(对口市东临新区)。

【地理位置】单位现址位于抚州市城区抚北东路189号,占地面积21186.75平方米,工作用房8724平方米,其中检验大楼4128平方米。中心新址位于梦湖西岸片区,西津大道以东,城西大道以北,于2022年开工,用地面积80亩(初期使用60亩),总建筑面积42427.6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为27537.8㎡,地下不计容建筑面积14889.8 ㎡),投资2.9亿,计划于2024年交付使用。
【人才队伍】单位核定编制101个,其中核定正高岗位5个,副高岗位20个,副高以上岗位占比30%;中级38个,占比45%;初级21个,占比25%。另有管理岗8个,工勤岗9个。现有在职职工93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具有高级职称17人,硕士学位6人。
【业务成绩】中心现有实验用房3452m2,拥有固定资产3000多万元,装备有微生物质谱检测系统、多病原检测系统、三代基因测序系统、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系统、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气质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先进仪器和各种监测检验设施。中心已取得检验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包括疾病控制、食品、水质、化妆品、一次性卫生用品、职业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监测等。中心是全国新冠、流感、国家致病菌识别网监测网络实验室,全省土食源性寄生虫病诊断网络实验室和艾滋病确证单位,承担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拥有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12个(含移动PCR实验室1个)、生物安全一级实验室3个以及专业的理化实验室、病媒抗药性实验室。中心先后参与了抗震救灾、抗洪救灾、抗击非典、抗击甲流、抗击新冠等多起重大灾情、重大疫情的疫情防控工作。其中2019年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中心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第一时间组建疫情防控工作组,迅速将疫情消灭在第一代本土病例并维持13个月无疫情。2022年奥密克戎变异株流行期间,中心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领导下,集结全市应急队伍,不仅打赢了本市疫情防控阻击战,还驰援各地,助力外省、外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彰显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抗疫精神。
【科教培训】中心与南昌大学抚州医学院签订了《产学研合作协议》,依托高等院校资源,促进中心科研工作。近几年,本单位先后开展市科技计划、市社会指导性科研项目10余项。中心以思想品质、专业技能两条主线,用线上、线下两个途径,走出去、请进来两种方式,积极组织开展职工继续医学教育,提升职工品质素养和业务水平,年培训覆盖率100%。中心先后与江西中医大学、赣南医学院、江西医学高专等院校签署了实习带教协议,每年带教预防医学专业实习生10余人。
【主要荣誉】抚州市疾控中心是市政府授予的市级文明单位。中心党总支先后获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市直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中心第一、第二党支部多次被市直工委、市卫健委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中心团支部先后获青年文明号、抚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称号。中心还先后被上级部门评为江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全省食品化学污染物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医用辐射防护监测工作先进单位、全省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新冠肺炎抗疫期间,中心获省组织部等多部门联合表彰抗疫记大功1人,江西省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2人,江西省百名最美抗疫医师1人,抚州市百名最美抗疫医师10人,抚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三八红旗手3人,另有多人获得外省、外市抗疫荣誉表彰。
【发展规划】我中心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团结、求实、奉献、创新”的精神,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优势,积极完成国家、省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认真开展本市传染病监测、控制和疫情处置;组织实施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处置和重大灾害防疫;对严重危害人群健康的慢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及慢性非传染病开展监测与控制;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和环境卫生等领域的健康危害因素进行监测与评价;组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指导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为健康抚州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